中共河北省委党校>>通知公告>>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比选公告

2026-03-17 09:05:00   作者: 来源:中共河北省委党校

为规范我校(院)招标工作,保证招标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我校(院)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2家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一、比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比选项目名称: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2.比选人(全称):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

3.招标代理服务内容: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委托的招标采购工作;

4.代理服务期限:1年。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

三、比选项目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提供材料

采取匿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请有意向的招标代理机构于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19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北校区(学府路9-1号)办公楼225房间进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将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用A4档案袋进行密封。密封袋上只需写明项目名称及接收比选文件的电子邮箱。评审时若发现供应商报名资料与比选时递交的应答文件单位名称不一致时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请参加本次比选申请的代理机构安排一名被授权人参加。

2.比选开始时间:2026年3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比选地点:石家庄市学府路9-1号2号学员楼3楼308会议室。

所有参加比选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公告发布媒体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行政学院)官网(http://www.hbswdx.cn/)

联 系 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311-85931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