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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玉东:以学习教育成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5-05-20 08:33:07   作者:霍玉东 来源:河北党校报

2012年12月4日,党的十八大闭幕后不到一个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开启了中国共产党激浊扬清的作风建设新征程。今年全国两会刚结束,党中央就在全党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再次向全党宣示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和坚定决心。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又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必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抓实学习教育,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深刻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自觉。作为新时代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中央八项规定以“小切口”撬动大变局,深刻改变了全党全社会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生活方式,是一场影响深远的“改变中国”的作风之变。其意义之重,在于它是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的重要途径;其考量之远,在于坚守初心使命、恪守党性原则,有效夯实党的长期执政基础,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支撑;其对象之广,在于强调规定背后的原则、理念和精神实质,是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其施治之要,在于厉行勤俭节约、精简务实,通过以上率下推动党风政风转变,强调为民务实清廉,推动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突出问题。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党中央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彰显了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司法作风建设是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关系法院队伍形象,关系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和评价。全省法院必须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坚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历史自觉,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司法审判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深刻把握此次学习教育的目标任务,努力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今年已经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的第13个年头,但部分党员干警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得不深、记得不牢、领会不准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开展此次学习教育,必须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法院实际,深学细悟、融会贯通,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全面系统地学习,筑牢廉洁堤坝。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深入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精髓要义和核心内涵,真正搞清楚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以内无妄思保证外无妄动。二是追根溯源悟原理,持续增强思想自觉。从井冈山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西柏坡时期的“六条规定”,党始终把铁的纪律镌刻在自己的旗帜上,这成为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要充分认识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时代价值,在理清历史脉络中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司法初心。三是抽丝剥茧分析案例,时刻做到警钟长鸣。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是这次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必须结合近年来法院系统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深入开展研讨剖析,对照反思、防微杜渐,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

深刻把握狠抓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始终把解决作风顽疾挺在前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2024年1月至12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5万余起,这充分说明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的特点,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全省法院必须深刻认识“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始终坚守崇高信仰,牢记“三个务必”,发扬“赶考”精神,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切实做到真调研、摸实情,改会风、转文风,管住嘴、控着腿,严家教、正家风等等,严格执行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大力整治态度粗暴、办事推诿、拖沓等问题,践行立案工作十项便民举措特别是登记立案不拖延公开承诺,加大“要素式”民事起诉状、答辩状推广和应用力度,切实推动作风建设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之成为一种经常的、平常的、正常的工作状态。

深刻把握风腐交织问题的突出特点,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是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具体到法院工作,一是坚持风腐同查同治,既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又细查腐败背后的作风问题;从严从实抓“三个规定”填报,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二是强化司法监督制约,坚持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关键,全面强化执法办案评价指引,统筹做好数据会商、“阅核制”、院庭长监督等工作,全面做实“考责”“督责”“问责”三个环节。三是推动以案促治促改,积极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做实以“身边事”“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突出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加强新时代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定力、养成习惯。

(作者系省委党校中青班学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